


设备占空间3.5*1.5米高2.5米仅供参考以实际生产为准
1适用范围:适用于建筑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包括其绝热层、层或系统的外部对火反应试验
适用标准GB/T30735
2试验设备组成:
(1)计时器:24h误差应在士5s以内,分辨率1s以内。
(2)天平:量程不小于2kg,精度为士1g.
(3)风速仪:精度不低于0.1 m/s。
(4)热通量计测试范围0kW/m²~20kW/m²,精度不低于5%。
(5)烘箱:测温范围应不低于200℃,精度士2℃
(6)温湿度计:精度不低于温度士1℃、相对湿度士5%。
(7)试样支架:用于支撑试样,可根据屋顶坡度调节试样角度,并能固定试样
(8)校准板:由尺寸为1200mmX2000mmX12mm、密度为900kg/m³士100kg/m³的硅钙板制成,表面光滑
(9)火源A由刨花和金属框构成。将刨花装入金属框,金属框采用直径为3mm的钢丝制成,金属网格尺寸为50mmX50mm。金属框上部和底部敞开,每个角配有1条伸出长度为10mm的支脚。金属框的整体尺寸应为300mmX300mm,深200mm。刨花由软木材(如云杉、松树或杉木)加工而成,其宽度约2mm,厚度0.2mm~0.3mm。
(10)火源B由两个木块构成。试验木块以标称尺寸40mmX40mmX40mm的榉木制作而成。木块顶面和底面中心,用锯子锯成宽3mm,深为木块高度一半的锯槽,相对面的锯槽应互为直角。
(11)火源C由两个木垛构成。试验木垛以标称尺寸为19mmX19mmX150mm的木木条制作而成。木垛整体尺寸为150mmX150mm,高57mm,共3层,每层由6根木条构成,相邻两层的木条互为直角,木头间以相同的间距通过轻质钢钉固定制作而成(见图3)。制好的木垛在温度为40℃~50℃的条件下放置至少24h,试验时质量应为550 g士50g。
(12)鼓风装置:应能调节风速,并满足7.4.2.2的要求。鼓风装置风管出口的尺寸为250mm高,1000mm宽,风管的长度为1200mm,应在风管中设置混流片以避免出现空气紊流。
(13)辐射板:用于在试样表面提供辐射热,其尺寸为(600±10)mmX(600±10)mm。试验时辐射板应平行于试样表面,且与试样的垂直距离为500mm士10mm。试验时通入甲烷(或丙烷)与空气的混合气,点燃后在试样表面应能提供满足7.5.2.3规定的热辐射通量。
(14)点火装置:由支架和点火器构成。应采用气体燃烧器点燃木块或木垛,点火时木块或木垛应被包围在火焰中。应避免周围气流的影响,在燃烧器上方60mm士5mm处火焰温度应为900℃士50℃。应有相应的支撑架,在点火阶段可将木块或木垛支撑在燃烧器上方60mm士5mm的位置
3试样:对于每个屋顶坡度,按照不同的试验方法应分别至少准备3组尺寸为(2000士10)mmX(1200士10)mm的试样。试样应具有代表性,包括基材、固定方式、材料种类和层数(包括任何保温层、层
等)、拼接等。
4实验:
(1)试验环境
试验应在无气流影响的环境中进行,试样底端高于地板750mm士250mm。试验前,试验室环境温度应为20℃士15℃。试样上方可安装集烟罩及排烟装置,但应避免产生较大气流影响试验结果。
(2)状态调节
试验前将试样放置于温度为23℃士2℃、相对湿度50%士5%的环境条件下至少72h或直到试样质量恒定(试样间隔24h两次连续称量,其质量偏差不超过试样质量的0.1%)。也可采取其他措施,只要不改变制品的性能,允许采用加速调节使试样含水量达到平衡。
(3)实验方法A
(4)实验方法B
(5)实验方法C
(6)实验结束
(7)试验后检查
5观察和测试
1概述:
(1)试验期间或试验后,应观察和记录试验现象,并注意:
a)尺寸以mm表示:
b)从试验开始时计时;
c)持续火焰的传播应以与受火面接触的火焰底部来进行评价,而并不是火焰的外焰;
d)若试验屋顶为0的平面屋顶,则应测量任何方向的火焰传播或损毁情况。
(2)试验结果应用见附录A。



2外部火焰传播
(1)在试样受火面上,记录持续火焰从火源上边缘向上传播到达不同位置的时间
(2)在试样受火面上,记录持续火焰从火源下边缘向下传播到达不同位置的时间
(3)记录任何燃烧材料(燃烧滴落物或微粒)从受火面掉落的时间。
(4)记录试验过程中持续火焰向上或向下传播的范围,以试验结束后从火源边缘开始测试的烧毁长度来表示
3火焰穿孔
(1)记录火焰穿透的时间和现象
(2)记录任何燃烧材料(燃烧滴落物或微粒)从试样底面掉落的时间和现象。
(3)记录试样穿孔出现的时间及尺寸。
4损毁
(1)试验后,记录从火源边缘向上和向下损毁的范围。
(2)试验后,记录试样每个结构层从火源边缘向上、向下和侧向烧毁的长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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